• 文明实践
  • 文明创建
  • 文明培育
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 文明校园 文明家庭
道德模范 身边好人 新时代好少年 江西好人馆 百场辅导进百校
 

您当前的位置 : 江西文明网媒体融合技术平台  >  江西好人网  >  聚焦身边好人

小孩姐,央视点名表扬!

2025/03/31 15:30   作者:  编辑:李婕   来源:青春吉安、央视新闻客户端

  路上捡到30克大金镯,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?

  峡江县实验小学六年级学生石之玉给出了答案。

  3月19日下午,石之玉在放学途中捡到一个重30克,价值约2万元的金镯子。面对这笔“意外之财”她毫不犹豫地将镯子交给峡江县公安局水边派出所民警。

  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3月19日下午5时47分,石之玉骑着自行车进入一条村道,在经过一个路口时,她又掉头骑了回来并停在了路边,从地上捡起了一个东西。

  “在石塘村路口进去一两米处,我发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,但是我当时并不知道那是个金镯子,就往前走,后来我感觉不对劲,一回去看,发现那真是一个金镯子,刚好我妈妈出来,我就把镯子交给了她。”石之玉说道。

  随后,石之玉便跟着妈妈一起去往水边镇派出所将镯子交给了民警。经检查发现,这只手镯是一只黄金手镯重30克、价值约2万元,担心失主着急,石之玉详细地向民警讲述了捡到镯子的具体位置。

  民警随后发布了失物招领信息,3月20日下午失主曾淑英看到信息后,立即赶到水边派出所确认手镯信息后顺利领回了失物。

  “我是3月19日下午掉的,当时很着急,有一个朋友跟我说,有人捡到交到了水边派出所,说是贵重物品但不知道是什么,和我掉的位置一样。我就跑过来看一下,真的是我的,非常感谢。”曾淑英在采访中说道

  据了解,今年12岁的石之玉是峡江县实验小学一部六年级学生,平时在学校性格活泼开朗、乐于助人。对于失主的再三感谢,石之玉腼腆表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。“从小我的父母就教导我,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,在学校我当上少先队员,老师教导我拾金不昧是少先队员必备的品质,我觉得我能帮助失主找回自己的东西,我感觉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。”

更多相关新闻及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"文明江西(wenmjx)"和官方APP"文明江西"。

关于我们 | 网站导航 | 意见建议 |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294号
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、江西省文明办 主管 | 江西日报社 主办 | 举报电话:0791-86847779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:1409348 赣ICP备08100009号-1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:36120170003 赣网文[2021]1463-016号
出版许可:新出网证(赣)字0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:B2-20070031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:3612008001
新闻投稿:news@jxwmw.cn 文明创建投稿:jx-wmb@163.com
  • 客户端
  • 官方微博
  • 官方微信